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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站运行事件通报

2021年4月2日,广东省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广东核电站核事故应急粤澳合作共识向澳门特别行政区警察总局通报一则岭澳核电站运行事件。


2021年3月31日,岭澳核电厂1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在执行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定期实验时,发现一个继电器出现异常,随即按程序进行更换,并验证更换后的继电器功能正常。查询历史数据发现,该继电器异常时长超出运行技术规范要求,根据《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第二十二条〝(三)违反核动力厂运行限值和条件规定的操作或者状况〞。


根据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及核安全法规,本次事件于4月1日被界定为0级偏差事件(国际核事件分级表把核事件分为1-7级,而0级事件是国际核事件分级以下事件,仅供纠正偏差和经验反馈)。本次事件对机组安全运行、员工健康、周边公众和环境没有影响。


警察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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