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活動領域
民防尤其涉及下列活動:
(一)持續列出、預測、評估和預防出於自然或其他原因的集體風險;
(二)制定並執行民防規劃;
(三)制定並執行與文化、環境、公共財產以及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所指的關鍵基礎設施有關的保護計劃;
(四)列出可使用且較易動用的資源、工具及場所的清單;
(五)向公眾提供資訊、宣傳和教育,提高其自我保護及與主管實體合作的意識;
(六)減低突發公共事件所引致的後果;
(七)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協助公眾恢復正常生活。
狀態分級
突發公共事件按嚴重程度分為下列狀態:
(一)一般:是指存在異常及不利因素,但不會引發搶救或災難的情況;
(二)預防:是指上項所述的因素有可能引發搶救或災難的情況;
(三)即時預防:是指(一)項所述的因素加強,有明顯跡象引發搶救或災難的情況;
(四)搶救:是指(一)項所述的因素已對公眾的生命及財產安全以及機構運作造成實際影響,並將引發災難的情況;
(五)災難:是指(一)項所述的因素已造成實際的嚴重影響,並已限制公眾滿足其全部或部份生活基本需要,或威脅其存活或身體完整性的情況。
突發公共事件
自然災害
意外事故
公共衛生事件
社會安全事件
預警級別
一、預警按突發公共事件狀態分級,分為下列級別:
級別 | 說明 |
低度風險 (藍色) | 是指情況處於“一般”的狀態,僅需採取適當的預防或保護措施; |
中度風險 (黃色) | 是指情況即將或已達到“預防”的狀態,需要密切注視其發展,並採取進一步的預防及保護措施; |
高度風險 (橙色) | 是指情況即將或已達到“即時預防”的狀態,已採取一切必要的預防及保護措施,並預期需要動用澳門特別行政區部份或全部資源進行應對; |
嚴重風險 (紅色) | 是指情況即將或已達到“搶救”的狀態,需要動用澳門特別行政區一切資源進行應對; |
極度風險 (黑色) | 是指情況即將或已達到“災難”的狀態,需要動用澳門特別行政區一切資源進行應對,且有需要請求外部實體的協助。 |
第11/2020號法律
第31/2020號行政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