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活动领域
民防尤其涉及下列活动:
(一)持续列出、预测、评估和预防出于自然或其他原因的集体风险;
(二)制定并执行民防规划;
(三)制定并执行与文化、环境、公共财产以及第13/2019号法律《网络安全法》所指的关键基础设施有关的保护计划;
(四)列出可使用且较易动用的资源、工具及场所的清单;
(五)向公众提供资讯、宣传和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及与主管实体合作的意识;
(六)减低突发公共事件所引致的后果;
(七)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协助公众恢复正常生活。
状态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下列状态:
(一)一般:是指存在异常及不利因素,但不会引发抢救或灾难的情况;
(二)预防:是指上项所述的因素有可能引发抢救或灾难的情况;
(三)即时预防:是指(一)项所述的因素加强,有明显迹象引发抢救或灾难的情况;
(四)抢救:是指(一)项所述的因素已对公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以及机构运作造成实际影响,并将引发灾难的情况;
(五)灾难:是指(一)项所述的因素已造成实际的严重影响,并已限制公众满足其全部或部份生活基本需要,或威胁其存活或身体完整性的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公共卫生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
预警级别
一、预警按突发公共事件状态分级,分为下列级别:
级别 | 说明 |
低度风险 (蓝色) | 是指情况处于“一般”的状态,仅需采取适当的预防或保护措施; |
中度风险 (黄色) | 是指情况即将或已达到“预防”的状态,需要密切注视其发展,并采取进一步的预防及保护措施; |
高度风险 (橙色) | 是指情况即将或已达到“即时预防”的状态,已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及保护措施,并预期需要动用澳门特别行政区部份或全部资源进行应对; |
严重风险 (红色) | 是指情况即将或已达到“抢救”的状态,需要动用澳门特别行政区一切资源进行应对; |
极度风险 (黑色) | 是指情况即将或已达到“灾难”的状态,需要动用澳门特别行政区一切资源进行应对,且有需要请求外部实体的协助。 |
第11/2020号法律
第31/2020号行政法规